关于举办经刑委第十六期业务沙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数:1,677
穗律协业通〔2018〕37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促进我市从事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律师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律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18年4月25日就“律师接待当事人礼仪及如何收费”为主题举办业务沙龙。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晚上19:00-21:00
二、讲座地点
广州律师协会9楼理事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三、讲座内容
“律师接待当事人礼仪及如何收费”
四、主讲嘉宾
洪树涌律师
五、注意事项
(一)会议室可容纳约2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登记课时;
(三)由于会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参会律师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不便之处请见谅。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黄露清、13922782666,梁嘉麟、83554373)
本次活动报名《经刑委第十六期业务沙龙》仅对“ 45岁以下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公司】,45岁以下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公职】,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公司】,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法援】,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公职】,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公司】,45岁以下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法援】,45岁以下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45岁以下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社会】,关于选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工作的通知,全部正常执业专职律师,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公职】,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法援】,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全部正常执业社会律师,全部正常执业公司律师,全部正常执业公职律师,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律所名单,全部正常执业的中共党员律师【公司】,全部正常执业的中共党员律师【公职】,全部正常执业的中共党员律师【法援】,全部正常执业的中共党员律师【社会】,全部正常执业的法援律师,具有本科学历的律师,正常执业三年以上(35岁以下)【公司】,具有本科学历的律师,正常执业三年以上(35岁以下)【公职】,具有本科学历的律师,正常执业三年以上(35岁以下)【法援】,具有本科学历的律师,正常执业三年以上(35岁以下)【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具有本科学历的律师,正常执业三年以上(35岁以下)【社会】,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执业3年以内,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公司】,执业3年以内,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公职】,执业3年以内,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法援】,执业3年以内,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执业3年以内,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社会】,执业5年以上,45周岁以上正常执业律师【公司】,执业5年以上,45周岁以上正常执业律师【公职】,执业5年以上,45周岁以上正常执业律师【法援】,执业5年以上,45周岁以上正常执业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执业5年以上,45周岁以上正常执业律师【社会】,执业5年以下,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公司】,执业5年以下,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公职】,执业5年以下,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法援】,执业5年以下,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执业5年以下,45岁以下正常执业律师【社会】
”开放。
活动名称《经刑委第十六期业务沙龙》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4-23 00:00:00 至 2018-04-25 17:00:00 (报满即止)
活动名称《经刑委第十六期业务沙龙》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4-23 00:00:00 至 2018-04-25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20人(还剩0个名额)
- 1.李学豪(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2.吴迪(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3.林华杰(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4.饶金花(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5.乐园(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6.张卉(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7.何倩丽(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8.蒋继元(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
- 9.李远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10.常琪(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 11.黄昭湖(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12.陈力维(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13.刘秀明(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14.陈婷(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15.王子文(广东和志满律师事务所)
- 16.夏珍云(广东西格律师事务所)
- 17.曾永清(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
- 18.潘美玉(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
- 19.刘星(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
- 20.谭卓然(上海市汇盛(广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