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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实行公车节假日停驶和定点加油维修制度

发布时间:2011-01-31 浏览数:1,310

    节假日机关单位放假,公车也必须封存停用。

    日前,《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省政府令下发,自2011年2月20日该办法施行之日起,我省将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据该《办法》介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省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节能驾驶,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停驶。

    同时要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里程核定、油耗限额、运行费用核算制度,并在本单位公布。公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机构公车编制和配备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适时调整公车配备标准,定期清理超编超标车辆。

    此外,相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班车、接待用车等公车的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办法》还要求,用水、用电,都将纳入这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办法》指出,未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公共机构能耗超过定额情况频繁发生的;对持续出现的浪费能源行为未采取处理措施的;对社会举报不予受理或者不采取处理措施等情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来源: 新华网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