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发布时间:2005-05-30 浏览数:1,343
———二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本报评论员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一项全面性的工作,既要有完善的制度来约束执法过程,更需要健全的执法责任制来推进
作为一种内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就是要通过明确法定职责,健全考核体系,落实追究机制,实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责任追究制与执法责任制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执法责任制是实现责任追究的前提,责任追究制是落实执法责任的必然结果。执法责任制通过静态的规范来引导相关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则通过动态的惩处来实现执法公正的目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之间的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政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不可否认,当前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些政法机关责任追究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滥用执法权力;部分执法人员特权思想严重,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疾苦,没有得到追究,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政法机关作为处理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面临着新的课题,这就要求执法机关避免简单粗糙的执法思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
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首先要明确执法机关法定职责,这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前提。要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严密工作流程,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着重落实、分解执法依据,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合理履行职责;要严格时限,不容拖拉,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其次,要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各个执法部门、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这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关键。通过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防止擅权与腐败。通过内外监督,使权力与利益脱钩,防止权力的滥用;强化层级监督、个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最后,健全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这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保障。逐步建立起以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使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合理,起到有效地强化责任追究的效果。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