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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我会律师举行司法行为规范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6-12 浏览数:11,545

6月5日下午,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反贪局相关领导专门就市检察院近期出台的《关于规范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与我会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齐逢春,反贪局综合处处长刘建军,联络办主任陈光义,副主任黄凌,案管中心科长甘丽娜,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沈敏,科长许伟煌,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及权保委、参政委、宣传委、公益委及刑事委部分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程滨涛列席会议。会议由黄建水副会长主持。

会议通报了《关于规范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的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并介绍了市检察院关于方便律师办理业务的最近举措。

刘建军处长称,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并结合我市律师行业集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今年年初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起草小组,经八易其稿,于5月12日正式出台(下称“《意见》”)文件。《意见》针对律师会见许可申请程序、与犯罪嫌疑人通信程序,办案人员侦查讯问行为、听取律师意见和告知司法行为等内容加以明文规范,强有力的推动规范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同时也为深化创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提供良好的契机。

齐逢春主任表示,在多次调研并与律师代表举行座谈会中,律师代表普遍反映律师阅卷、会见存在不同程度困难等问题,目前市检察院已通过增设阅卷室,扩宽查阅、复制案卷材料形式方便律师阅卷,基本解决律师行业反映的阅卷问题。同时,增设检察官接待室,贯彻落实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对于律师代表广泛反映的重大贪污贿赂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市检察院将继续推动相关规范。

黄建水副会长表示,市检察院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调研,并邀请律师代表举行座谈会,听取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本次出台的《意见》文件内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律师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市检察院对律师意见的高度重视。

沈敏处长认为,近年来,市检察院与律师行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互动交流,重视律师执业权益,尊重律师反馈意见,高度体现了市检察院理念开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