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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赴广西、青海慰问“1+1” 法援志愿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7 浏览数:4,455

        2019年12月24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志军、官选芸,秘书长朱宝莲、副秘书长黄丹丹分别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永福县和青海省海北州慰问我市参加2019年“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李艳、黄旭东、郑穗军,实地了解法援律师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向他们送上慰问金。

        24日上午,王志军副会长、朱宝莲秘书长在桂林市司法局董忠副局长的陪同下到达平乐县司法局慰问“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李艳。平乐县司法局副局长文永国对王志军副会长一行表示欢迎,并汇报了平乐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以及平乐县司法局为李艳律师提供的住宿、用餐、交通、办公场所等配套服务。李艳律师汇报了到平乐县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办理刑事案件5件,已结4件,经办民事案件9件,已结6件,协助平乐县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共93份,每月24日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给60余名上访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李艳律师表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会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4日下午,慰问组来到永福县慰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黄旭东。永福县司法局局长李加喜等参加了慰问座谈会。李加喜局长和黄旭东律师向与会人员汇报了今年7月到永福县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办理法援案件9件,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参与信访案件调解活动2次。黄旭东律师除协助司法局做好永福县法律援助工作,为更多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外,还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董忠对志愿律师李艳、黄旭东能够来到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援助,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为老百姓服务表示感谢,并希望向广州地区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将桂林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好。

       王志军副会长在座谈会上表示,感谢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协会、平乐县司法局以及永福县司法局对李艳律师、黄旭东律师的支持和关爱,同时对两位律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两位律师再接再厉,扎根基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为平乐县、永福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展现广州律师良好的工作风貌,希望广州律协与桂林律协今后加强沟通,增进联系,共同为地方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官选芸副会长、黄丹丹副秘书长一行来到海北州慰问“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郑穗军。郑穗军律师汇报了在服务地海北州开展“1+1”法律援助的工作情况。在海北州地处高寒,欠发达的环境下,郑律师不畏艰难深入基层做充分调研,耐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用心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援助局、海北州司法局领导对郑穗军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感谢他为服务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充分展示了广州律师的社会担当和良好形象!


       官选芸副会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广州律师行业规模以及发展情况,并希望今后两地能进一步加强沟通,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法律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