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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仲裁委成功举办“仲裁法修改若干重要问题”沙龙活动

2019226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办了“仲裁法修改若干重要问题”沙龙。本次沙龙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蓉主持,仲裁委主任赵汉根,副主任王浩、尤玉婵及委员们共20人参加了此次沙龙。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张蓉向大家致欢迎辞,对参加此次学术研讨沙龙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仲裁委赵汉根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仲裁法修改的背景并强调在仲裁法的修改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仲裁委王浩副主任认为对于仲裁员的选择应当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对仲裁员名册适当开放。另外,王浩副主任围绕 “仲裁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核心,对仲裁规则、仲裁地点、临时仲裁以及仲裁证据规则等问题也发表了独到的见解并提出相关建议。

仲裁委尤玉婵副主任对“友好仲裁”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与大家进行讨论。尤玉婵副主任认为可以在仲裁法修改中考虑友好仲裁制度。另外,尤玉婵副主任对于仲裁员的监督也提出了建议,建议为了提升仲裁公信力,应当提高仲裁员的责任意识并对仲裁员进行有效监督。

仲裁委委员石新从仲裁协议的效力、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仲裁适用的法律三个方面发表了对仲裁法修改的看法及建议。石新委员认为仲裁法应当吸收示范法中的立法理念,适建议当放宽对于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承认口头行为和行为方式订立的协议,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建议在仲裁法中明确授予仲裁庭准予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但临时措施的执行仍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建议允许以“公平善良原则”进行裁决。除此之外,石新委员认为仲裁法修改应当注意与中国特有国情相结合。

听完以上发言,赵汉根主任意犹未尽,再次就仲裁法的修改发表意见。赵汉根主任认为,仲裁的意思自治使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选择仲裁规则,选择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自主约定仲裁程序,选择仲裁地,特别是可以选择仲裁员。接着赵汉根主任从临时仲裁的设立、仲裁地的概念、仲裁裁决的双重审查制度、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制度的完善四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活动的最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华,对仲裁委莅临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举办此次学术研讨沙龙再次表示欢迎,并和仲裁委委员们在工作学习上进行交流。

本次学术研讨沙龙精彩纷呈,市律协仲裁委委员们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十分关切,大家积极踊跃发言,结合实践为仲裁法修改进言献策,共同为推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