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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过《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

发布时间:2004-07-06 浏览数:644

    香港特区立法会2日通过《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这一条例旨在建立法定架构,让金融管理专员可监察香港的结算及交收系统。

    香港的结算及交收系统,对香港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新的条例对经指定系统进行的交易的交收终局性提供法定支持,以保障交收终局性免受破产法例或任何其他法例的影响。金融管理专员会向符合条例要求的指定系统发出终局性证明书。

    新的条例还将为港元获纳入持续联系结算及交收系统——处理跨境外汇交易的全球结算及交收系统——作好准备。港元获纳入这一系统后,将有助于涉及港元的外汇交易得以经全球结算及交收系统结算交收。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说:“新的条例对通过指定系统结算及交收的交易将提供明确的法定支持,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香港的金融基建。”根据新的条例,金管局将监察指定系统,以确保这些系统安全有效地运作,此举可确保指定系统的稳健程度足以支持香港的本地及跨境金融活动。

                    新闻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