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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2026-05-15    浏览数:2,392

穗律党20266

 

广州市律师行业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广州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表彰工作的方案》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做好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律师行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师行业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参评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自荐及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律师行业各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带头攻坚克难,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勇于担当,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作风优良,艰苦奋斗,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推荐对象应当是正式党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司法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融入和服务发展大局上作出突出成绩;坚持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对象一般应当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包括党组织书记、委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司法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模范履行各项职责,坚决落实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助力改革攻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律所党组织所对应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司法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或行业处分。

(四)其他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重点是基层党组织,曾被表彰为市司法局及以上级别“两优一先”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此次表彰推荐范围。曾向市司法局推荐省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落选的可继续推荐。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员不交叉。

各党组织在酝酿推荐对象时,要注意统筹考虑2021年以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组织保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城中村改造、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改革攻坚等重点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开展党内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严把推荐和材料质量关。

(二)严格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对象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时代性。

(三)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党组织要将表彰推荐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向先进看齐,将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化为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报送材料

各党组织应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表、推荐和审批表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附件1-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邮箱gzlxdwb@163.com,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2026年两优一先推荐材料-xx党组织”,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推荐情况。

图片1.png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模版)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515

 

 

(联系人:彭国城,联系电话:020-835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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