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12-08-16 浏览数:659
法制网8月15日讯 记者1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在广州举行《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粤港两地证书互认工作开始常规化。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邹生副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办法》不仅为粤港两地证书的互认搭建了很好的政策环境,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项内容,它将有利于证书互认在粤港经济贸易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粤港电子商务的诚信服务,加快粤港服务贸易的合作与发展,也会为将来广东对香港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跨境便民服务打下基础。
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赖锡璋总监表示,期望常规化后,特别是有了法律保护,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能取得普遍认可和持续发展,并希望通过加强粤港两地电子信息交换的安全和可靠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从而推动香港经济长远发展。
会上,广东省启动了“粤港网上贸易自由行”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是粤港电子签名互认证书互认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试点应用,致力于为粤港两地用户打造相对安全可信的网上购物环境,对粤港电子商务的合作与发展和诚信环境建设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记者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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