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业界新闻

好律师要厚德载物理致人和

发布时间:2005-05-27 浏览数:1,320

   

宏瑞 海凌 晋刚

  中国律师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快步迈进,律师也越来越多地介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本能地将律师分为两个部分:“好律师”和“坏律师”。但面对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这个问题,

老百姓就只能凭感觉行事了。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每个人都是相熟人际关系网的一个节点,办任何事都要找熟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将所有商务活动推向了一个“生人社会”,在这个新的商业环境中,“厚德”,换言之为“诚信”,就成为一切商务活动的的价值核心。律师行业的特征对律师的诚信提出了更高地要求。律师只要稍稍偏离诚信轨道,当事人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律师提供的有偿法律服务就会变成“不拿刀的强盗行为”。有人讲,在法制社会,最有权力的人就是能给别人造成合法伤害的人。不诚信的律师就是这样的人。很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三令五申,无视职业道德规范,甚至“吃了原告吃被告”,给当事人双方造成了经济上和心理上的伤害,也给整个律师行业“抹了黑”。我们认为,一个“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坚持遵守律师的执业道德,以“厚德载物”作为执业的基本原则,以“诚信”贯穿法律服务的各个阶段,奠定自己和当事人合作的基础。
  “理致人和”是“中国特色”的律师服务准则。“理”的本意是:顺玉之纹而剖析之,指的是治玉专家“剖石取玉”、“去粗取精”的治玉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关键是“顺玉之纹”,只有专家才能了解玉的纹理,也只有专家才有“璞中取玉”的能力。在现实的商务活动中,很多涉法事件让当事人摸不着头脑,“剪不断,理还乱”。没有专家的咨询和服务,当事人的权益会一直处于混沌状态,就好像没有经过处理的璞玉。只有合格的律师才能给当事人提出适时的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实现权利。“好”律师必须受过专业法律教育,同时还要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只有这样的律师才是真正的“治玉人”。
  “理”的专业本领是“术”,执业的目的和动机才是“道”。据说,美国的律师一见到走进律所的当事人就会大喊:“告那家伙”,这是纯粹的“为打官司而打官司”,可能被归结为“美国特色”,适合有好诉传统的美国当事人,而不适合传统心理倾向“和为贵”的中国人。中国的律师应该认识到,中国人处理法律纠纷的目的不是“打官司”或者仅仅是“打赢官司获得赔偿”,而是要取得有利于整体的商业运作和自己的人文生存环境。这就是“和”。“好律师”的服务目标是“理”致“人和”,以“顺”万事。也就是说,好律师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的“剖析”与“治理”,使当事人摆脱法律困境,在商务活动中达到“和”的境界。
  遵守“厚德载物”的道德约束,遵循“理致人和”的执业过程,这才是中国律师以“道”御“术”的好模式,这样的律师就是中国社会需要的“好律师”。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