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商调﹝2025﹞ 25 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英文名称:Guangzhou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缩写:GICMC,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是在广州市司法局指导下,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举办的民办非企业专业商事调解机构。调解中心以中立、规范、公正、高效为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独立、公正地帮助平等主体的中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解决商事争议,维护和谐稳定的商事秩序。
目前,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第三批、四批调解员任期届满,为促进调解工作开展,调解中心拟对这两批调解员开展续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止
二、续聘对象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第三批、第四批调解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续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并愿意从事调解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具备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保证为开展调解工作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5.7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经过专业调解培训课程培训以及熟悉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的人才优先考虑。
(二)不同行业、不同专业领域人士担任调解员应具备的条件:
1.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执业年限满五年(执业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2.从事法律、经济贸易教学、研究或实务工作的人员:具有中、高级职称,有直接从事法律、经济贸易教学、研究或实务工作经验。
3.从事立法、执法或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从事立法、执法或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及较高的办案技能。
(三)在担任调解中心调解员期间,态度端正,积极参加调解中心的培训学习,积极完成调解中心安排的调解工作,对调解中心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推广。
四、续聘程序
(一)续聘申请
1.提交材料。有意参加的人员请提交以下材料:
(1)调解中心调解员续聘申请表(附件2);
(2)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书及调解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扫描版(PDF)至调解中心邮箱(gicmc020@163.com),请以“姓名+调解中心调解员续聘申请”命名邮件主题。
2.申报确认。请报名人员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确认申报,并确保填报信息与上述材料一致。
(二)评审及考核。调解中心理事会将根据续聘要求,对续聘申请人员进行续聘考核。
(三)公示。续聘考核通过的调解员名单将在调解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情形的,正式续聘为调解中心调解员。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永鹏、邓盈盈(企业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83554259、83064931
附件:
1.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第三批、第四批调解员名单
2.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续聘申请表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