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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律师地位之高低

发布时间:2004-07-08 浏览数:2,249

    律师地位高还是低,这是近年法学界争议的焦点话题。律师界和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律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低下。笔者则认为,若从法官的角度看,中国律师享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
  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活中,特别在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的相互制衡中,律师是私权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间代表,没有律师的参与,私权利一方将更弱小,更难以制衡强大的国家公权力。律师作为私权利的民间代表,与私权利共同制衡国家各公权力,这正表明律师在法治国家享有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相当高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
  律师业涉及的领域远远超出公检法司等国家公权力机关涉及的领域。律师既能参与刑事、民事、行政各类诉讼活动,又能涉足更广阔的非诉讼领域。在私权利之间、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之间、国家各公权力之间,凡是存在法律关系的领域,律师业都可能涉及到。现代国家政治的核心是法律,律师业所涉及的法律领域之广阔,是国家各公权力机关无法比拟的。
  律师业是中国当前最受青睐的高收入行业。据统计,律师业长年位居中国十大高收入职业的前三位,最受大学生青睐的十大职业之一,是税收机关重点监控的五大类职业之一。律师业的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相对较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相对较强,是敢于和善于为本行业利益呐喊的从业者群体之一。
  律师业是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前途的朝阳行业。中国律师业自1979年恢复后短短的二十几年,伴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迅速发展,走完了发达国家律师业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近十年中,中国律师业完成走向市场的重大体制改革,律师事务所由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变为自负盈亏的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律师由国家法律工作者,变为社会中介服务法律工作者。中国律师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蓬勃发展壮大,而现有律师总数仍与社会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因而,律师业是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行业。
  以上,笔者认为,判断法治国家律师业的地位高低,不能以是否享有国家公权力为标准。认为不做“官”地位就低,是过时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官本位思想。
  (作者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