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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贸易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5月)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数:2,206

业务资讯

国家市场总局反垄断局成立

商务部反垄断职能已划转

58日,商务部原反垄断局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自514日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由商务部行政事务大厅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大厅。

通知中提到,510-511日,因需与商务部行政事务大厅办理交接手续,暂停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文件、资料以及补充文件,暂停发送反垄断相关法律文书。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落款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这意味着商务部的反垄断职能已划转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反垄断局官方网站的“关于我们”栏目显示,该局的职能包括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开展相应的反垄断听证、调查和审查工作; 负责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等。

在今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划转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划转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还包括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