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业通〔2014〕66号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我市对口援助的梅州市发函请求我市律师支援该市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真诚希望本市律师志愿报名赴梅州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现征集志愿报名参加赴梅州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我市执业的律师,且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的,可以志愿报名担任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
(二)鼓励梅州籍的律师积极报名回家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家乡基层法治建设作贡献。
二、支援律师人数
至少96名律师。
三、补贴问题
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按梅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贴标准发放。
四、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广泛动员、组织律师参与梅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遴选人员及分配支援地点。
请各律师事务所集中统计本所报名情况,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担任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邮至市律协会员培训部邮箱ywb@gzlawyer.org,邮件及附件名称请注明“**律师事务所-支援律师基本情况报名登记表”字样。
联系人:林一骏 电话:83562786
附件: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