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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律师行业“防控疫情、关爱会员”十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数:2,299

穗律协通〔202015

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使律师行业面临着冲击和影响,为更好关爱会员,继续保持广州律师行业良好发展势头,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广州市律师协会出台《广州市律师行业“防控疫情、关爱会员”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传达至本所每一位律师,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附件:广州市律师行业“防控疫情、关爱会员”十项措施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221


(联系人:陈佩纯,联系电话:020-83543060




附件

广州市律师行业“防控疫情、关爱会员”十项措施


一、从会员互助基金建立应对疫情帮扶会员100万元专项基金。根据律师事务所报告对下列会员给予帮扶:1.给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本会会员10000元补助;2.给予因防疫需要滞留在湖北地区至广东省应急一级响应解除期间的会员2000元补助;3.给予在防疫期间罹患重大疾病的会员2000元补助;4.给予会员配偶因公赴湖北地区参加卫生防疫工作的会员家庭10000元慰问。

二、为返工律师事务所无偿发放应急防疫物资,助力律师事务所安全复工。

三、多方联络,为会员联系采购防疫用品,保障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安全。

四、慰问参与防疫一线工作的会员,支持和鼓励会员践行社会责任。

五、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将新冠肺炎纳入行业协会统购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范围,做好会员福利保障。

六、拓展培训方式,多渠道组织课件开展网络培训,畅通会员学习渠道,便捷会员知识更新与储备。

七、引导律师事务所落实青年律师及实习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青年律师及实习人员的权益。

八、扩大线上办事功能,协会办事实行“线上办”“邮件办”“网络面试”等,大力支持会员开展正常业务。

九、组织、编写、汇编、发布各类涉疫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专业文章,供全体会员学习,提升抗疫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

十、加大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发布公检法相关律师执业的保障措施,推动网上阅卷、网上开庭、远程会见等新政出台及实施,保障律师正常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