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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应再办直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2-12-31 浏览数:1,837

  12月26日讯(记者王宇)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要科学划分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权限,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今后不应再办直属律师事务所,暂有困难的,要创造条件尽快改变。   据介绍,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下,每个省的司法行政机关都管理一批律师事务所,通常有几十家。管理权限的过多和过于集中,降低了司法行政管理的效率,使一些管理工作表面化、形式化,不能适应发展迅速的律师服务业的要求。今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权将部分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