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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就我市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18 浏览数:8,191

    近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拟定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对该意见稿颇为关注。3月11日中午,委员会主任许奋飞,副主任邢建东、陈镇慧,委员会秘书长邹阳,以及特别邀请的陈敏、梁镇南两位律师, 共同举行会议就意见稿展开讨论。律师们一致将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特别是业务范围等内容,针对意见稿的条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律师们认为,在“法律责任”一章还可以增加条款,对擅自披露委托人有关信息、资料的行为予以处罚。
    会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许奋飞主任整理、汇总了律师们的相关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奋飞

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讨论会,左起:陈敏、许奋飞、邹阳、邢建东、陈镇慧、梁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