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最高法院与山东省委举行表彰会肖扬出席并颁发奖牌
发布时间:2002-11-27 浏览数:1,197
11月24日电(记者徐来)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山东省委在此间隆重举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会议并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了集体一等功奖牌。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近年来法院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追求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中涌现出来的典范。几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坚持“从严治院,以制治院”的原则,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他们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 曹建明指出,当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以十六大精神统揽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的活动,开创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在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 山东省委书记、省长张高丽及省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政法委等主要领导出席了今天的表彰会。山东省法官代表四百余人参加了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