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监控逃税企业——广州国税局加强失控发标管理
发布时间:2002-09-12 浏览数:1,382
为防止企业逃避纳税义务,广州市国税局近日制定并实施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失控企业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全市失控企业人员和失控发票电脑数据库,对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行贴身监控,对走逃、失踪增值税一般的纳税人,企业实施前堵后截。 《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一但在申报期限未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将立即派出2人进行实地核查,对仍正常经营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对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企业,确定为失控企业。对于失控企业,税务机关将发出限期改正公告,同时将企业主要涉税人员和失控发票分别纳入“失控企业人员库”和“失控发票库”,由有关部门定期在全市纳税人资料中检索并进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