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5﹞94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我省律师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专业能力与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5年9月下旬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研修班(低空经济法律实务专题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二、培训时间
2025年9月20日-9月28日(共9天,含往返1天)
三、培训及活动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四、课程及师资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紧密结合低空经济实际案例,注重对律师实操技能的培养,邀请国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精通低空经济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主要讲授低空经济市场趋势、低空经济政策法律体系的现状、航空法基础与最新动态、低空经济争议解决实务、无人机监管法律实务、无人机出口管制清单解读与合规申报实务、空中旅游法律挑战与机遇、低空经济空域管理、低空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详见附件1、2)
五、参加人员
主要面向省内有意提升低空经济领域实务技能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港澳台居民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4.有低空经济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优先考虑;往期优秀学员、优秀班干、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二)名额分配
广州律师22名。报名人数超过培训名额时,原则上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最多安排2名律师参加培训,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作调剂。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共两步)
1.第一步:本次研修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于9月3日前登录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frls.com/v/event/?open=107)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2.第二步:需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05NbENBbGtyZ3pJ)
本会将对照参训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送省律协。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24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中国政法大学,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含报到和结束当天)。
(三)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中国政法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五)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可优先考虑。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殷川婷,联系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陈向荣,王永鹏(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4259。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及参访单位介绍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