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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08年4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08-05-19 浏览数:7,469

一、会长办公会议

1.       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市律协2007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会费收支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报告。

二、维权委员会

1.       就在花都、从化、番禺和增城等4个边远区县成立市律协联络办公室一事进行实地调研。

2.       协助省律协统计我市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及其上交提案的情况。

3.       派员参加明镜所陈琼律师追悼会。

4.       拟订维权委员会2008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5.       新接维权申请案件和人身意外保险案件各1件。

三、纪律委员会

1.       协助市司法局接收“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3份。

2.       实地验收广东强邦律师事务所。

3.       拟订纪律委员会2008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4.       发布执业风险提示1则。

5.       新接投诉案件1件。

四、业务发展委员会

1.       接访东莞律协,交流律师培训工作经验,商讨双方合作计划。

2.       协助省律协向在2007年度全省律师行业评优活动中获奖的我市律所及律师个人发放奖牌、证书和奖金。

3.       协助省法学会向我市律师征集“深化粤港澳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和“深化粤港澳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并推荐市律协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庄伟燕和副主任詹礼愿两位律师参加“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

4.       劳动法律委员会组织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研讨会。

5.       知识产权法律委员会联合省知识产权协会共同举办“2007年度广东知识产权诉讼形势及案例分析报告会”。

6.       知识产权法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商讨建立知识产权专门网站和赴台湾考察交流等事宜。

7.       推荐市律协劳动法律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副主任张志明两位律师及秘书长陈舒参选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委员。

8.       推荐我市6名律师参加中国贸促会广州分会组织举办的广州——法兰克福经济合作交流会。

9.       应邀推荐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钟闻东、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詹礼愿和医疗法律委员会主任刘孟斌等三位律师担任省九高校辩论联赛半决赛、决赛的评委。

10.    向省律协推荐公尚立得所林淑菁律师参选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

11.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提交行政法律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养犬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12.    委托金融证券法律委员会主任、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陈默律师负责修改《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奖励评选办法》。

13.    组织我市4名律师参加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辩论赛。

14.    协助省律协组织我市律师报名参加2008年中国民商事审判论坛。

15.    组织、推荐我市律师参加省律协举办的英语沙龙活动。

16.    组织我市律师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境外上市项目中的中国法律业务研讨会”。

17.    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关于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8.    行政法律委员会组织举办“《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

19.    拟定业务发展委员会2008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五、财务监督委员会

1.       草拟市律协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       完成2008年第二期(总第十三期)《广州律师》杂志的编校及排版工作。

2.       做好中山、茂名两地的市司法局、市律协及昆明市律协代表团来访的3次接待工作。

3.       继续筹备庆祝市律协成立二十周年庆祝活动,包括编撰蓝皮书、采写典型律师所发展报告、选编市律协20周年大事记和委托广告公司负责策划运作此次庆典活动等。

七、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1.       组织撰写《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执业扶助基金(征求意见稿)》。

八、党团工作

1.       组织召开市律协党委三届十一次扩大会议。

2.       草拟《中共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暨2008年工作要点》。

3.       组织我市律师党员代表参加市司法局抗灾救灾支援春运表彰大会。

4.       协助市直属工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5.       继续开展2008年度党委收缴工作。

6.       市律协团委申报团市委市级先进团委、团总支。

7.       组织市各律所团支部开展“五·四”主题团日活动。

8.       市律协团委组织有关律师就《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建议稿)》进行了研讨,并向市人大法工委提交了修改意见。

九、秘书处

1.       配合、协助本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       修改完善市律协网站——在“会员中心”增加“行业管理文件”、“培训信息”两个栏目。

3.       市律协秘书处申报创建团市委市级青年文明号。

4.       向市委统战部推荐智洋所曾报春、格林所高海生两位律师参加“广州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

5.       做好市律协2008年度会费收缴工作。

6.       向市司法局办公室上报《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2007年)》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暨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7.       继续筹备广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