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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范商标纠纷审理
发布时间:2002-11-07 浏览数:1,2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0月12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