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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浏览数:8,217

穗律协通〔201863


各律师事务所:

值此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际,为积极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展现我市律师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艺术才华,增进我市律师行业书画摄影艺术爱好者相互了解和联谊,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联合拟联合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征集相关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征集要求

(一)绘画

1.绘画作品分素描画、色彩画、国画和油画等;

2.所有作品规格适中,以横向为宜,长、宽尺寸控制在150厘米内为宜。油画、水彩画等一般长、宽不超140厘米,加上边框不超过150厘米为宜;

3.同一作者提交不宜超过四幅作品;

(二)书法

1.书法比赛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两种,字体不限,但须另附释文;

2.硬笔书法书写规格为A4纸;

3.软笔书法书写规格4尺宣纸为宜;

4.草书作品、甲骨文、金文作品,需提供释文;

5. 同一作者提交不宜超过四幅作品;

(三)摄影

1.无论数码或胶片相机,均要求冲印为十寸规格。确定入展者,根据场地情况再提供放大的作品照片;

2.凡摄影作品均需制作成数码相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B5MB500万像素~1200万像素;

3.凡摄影作品的内容均须客观、真实,不得利用电脑软件虚构画面;

4.可为单幅或组照(不宜超过八幅)。

5.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使用相机和镜头,摄影构思可做适当备注说明。

二、注意事项

(一)征集对象:凡属我市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作品题材:作品内容不限,格调高雅,内容积极奋进、健康向上,主题围绕改革开放成就、广州律协成立三十周年开展创作,充分展现律师在社会经济、文化及政治生活中的风采。

(三)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的,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作品展出后原则上不退稿。

(四)参赛作品标识要求:《第三届广州律师书画摄影比赛参赛作品清单》(附件1)由律所统一填报,务请在每件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统一粘贴《参选作品标签》(附件2,大小可调整),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姓名、性别、作品标题、类别,联系电话、邮编和通讯地址;同时,摄影作品还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使用相机和镜头,摄影构思可做适当备注说明。

(五)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87月15日。

(六)报送方式:请有意参加比赛的人员以律所为单位按上述要求将作品送至市律协会员部(可快递)。同时,摄影作品还须制作成数码文件并发送到指定邮箱:hyb@gzlawyer.org (标题请注明“XX律所书画摄影比赛”)

二、活动安排

(一)评选标准:本次活动拟邀请书画、摄影专家进行评议,根据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拟举办展演及评奖活动,拟印刷《作品集》。

(二)优秀作者优先递补进入市律协文化委、文体福利委、文化产业委,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各项文化活动。

(三)此次参赛的优秀作品将长期在市律协展览。

三、征集赞助单位

本次书画摄影项目活动是庆祝广州律协成立三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欢迎各律师事务所、行业外的单位对本次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赞助。具体事宜,请联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部。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留意网站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苏祺、梁淑娴


联系电话:020-83550600、83546026

邮箱:hyb@gzlawyer.org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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