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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贸易、劳动法律关系之疫情应对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数:868

一、新冠疫情是不可抗力吗?

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的定义,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二、如本次疫情在案件中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应从何时计算?

本次疫情在法律上认定的时间建议以官方宣布为准。就中国国内而言,以国家卫健委公告日即2020120日为准;就国际而言,以WHO公告日即2020131日为准。该时间的援引建议在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受到疫情影响,除了不可抗力,还有什么合法理由?

有的,情势变更。虽然疫情没有直接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但企业受到重大影响,可以与交易相对方协调,或请求民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四、怎么证明受疫情影响, 什么时候告知对方?

当事人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的,应提交能证明不可抗的有效件,比如中国贸促会以及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件,并及时通知交易相对方。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中国贸促会已于126日起对认证平台进行改造,企业可登陆以下网页查询:http://www.rzccpit.com/

五、疫情下,政府是否可以征用企业?有补偿吗?

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外商投资法》等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对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实行征用,但应依法定程序并给予补偿。

六、投资对赌协议或设定业绩目标的,是否可以受疫情影响为由降低要求?

是。因为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业绩在客观上无法完成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与对赌协议的投资方进行协商。

七、疫情开始时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投资方解除意向书是否违约?

否。投资意向书属于前期磋商性文件,投资方可基于实际投资情况解除意向书。但投资意向书对投资条款已有完备约定的,双方合同投资方解除意向书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受疫情影响,就可不履行合同吗?

否。因不可抗不能履合同的,根据不可抗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在实践中,本次疫情对个案而言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结合个案情况进行讨论。

九、受疫情影响,可以要求补偿或降低价款吗?

是。受疫情影响难以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与交易方协商要求补偿或降低价款。

十、疫情前已经违约的合同,因为疫情可以免责吗?

否。当事疫情前已经违约的,不能免除责任。只有疫情发生后不能履合同的,根据不可抗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十一、延长复工期间,企业能否提前复工?企业能否在假期后视情况停工?

未经批准不得复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相关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如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提前复工,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在假期后继续停工,但应依法发放员工工资。

十二、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来抵销延长复工时间?

23日至27日是政府因为特殊原因而要求企业停工,不可安排年休假,289日为休息日,亦不能安排年休假。

十三、2924时后因疫情问题仍不能复工的员工,如何处理?

企业有权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十四、员工因害怕感染可以拒绝工作吗?

不可以。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劳动合同中有除外约定,否则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在政府规定的延期上班时间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员工应正常上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两种情况将被认定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感染”及“因工出差至湖北省受感染”



(作者: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