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14〕49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司发〔2014〕103号),现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拟担任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分批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安排
参加培训人员为拟担任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约1400人)。
二、培训时间安排
第一批: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12:00;
第二批:2014年9月11日下午14:30-17:00。
三、培训地点
广东科学馆(地址: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重要,参加培训的情况将列入村(社区)法律顾问年终考核指标,请各位律师根据附件名单准时到场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分2批进行,第1批安排约700名律师参加,第2批安排约700名律师参加,每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需参加其中1批培训。
3.培训地点(广东科学馆)不提供停车位,请参加培训的人员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登记签到。
联系人:林一骏、陈伊乔,电话:83562786、83554259
附件:1.第一批培训名单(8.25);
4.乘车路线。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