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律师的政治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陈舒
发布时间:2003-05-12 浏览数:2,133
二OO三年元月十六日是我永难忘怀的日子。那一天我被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我接到关心我的同行和领导告知我已当选的消息时,我当时涌上心头的是兴奋和自豪。但兴奋的情绪并没有维持多久,更多感会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换届年,根据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精神,各级人大、政协均加大了吸收法律界人士参与工作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律师行业中已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千余名,第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中真正属于执业律师的仅有四人,而第十届的代表已扩大到八名。就全国平均,每约43.5万公民中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而我国的十万律师中已有八名人大代表,可见人大对律师行业人士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视。 也正因为如此,我深深意识到,我本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并非我个人有何德何能,是我沾了律师行业和律师同行的光。我履行代表职责时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也应当努力体现我们律师行业的水平,为我们行业争光。 我是一个新的全国人大代表,况且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距离开会时间已很短暂。但是在省、市人大的指导下,我积极认真地准备了一份《修订工会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议案和建议国务院制订《促进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建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取消对查阅工商企业档案的不合理限制》;建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向全国推广国土房管档案公开查询制度》以建立社会诚信机制的三份代表建议。对在全国人大会上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也做了认真的准备。在写这些议案和建议时,我体会到人大代表履行议政责任的不易。自三月五日至三月十九日正式参加第十届人大会议审议“一府两院”报告,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提高人大代表议政能力是多么的重要。参加了第十届全国人大选举,尤其在听取胡锦涛主席讲到“我和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诚心诚意地接受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监督”时,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真正体会到了人大代表履行责任的重担和神圣。 由于自己是个执业律师,所以在履行人大代表责任,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时能够提出一些问题,这是法律工作和律师行业给我的训练和培养。这一点已经受到了很多代表的认可。这也是为什么说律师应当承担更多政治责任的原因。但是,参加第十届第一次会议,自己向其他代表也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要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责任,一定要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认识能力。不能仅从一时一事,不能仅从本人、本行业的一己利益出发,要真正从国家和经济政治大局,从实现民主法治的大局来看问题。中国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与法律息息相关的律师,我们要承担起律师应有的政治责任,在实现依法治国的漫漫长路上,贡献我们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