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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派员督察各地专项整改

发布时间:2005-11-24 浏览数:765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倪晓 记者今天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派出17个检查组分赴全国,对各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

  自今年5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的安排意见》和培训考核大纲等一系列文件,并编发了七十多期专项整改工作简报,加强了对全国法院系统和最高法院机关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
  据了解,此次分赴各地的17个检查组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带队,检查将采取座谈、听取汇报、走访检查点等方式,对各省部分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三查”、“四看”。
  “三查”即是:查制度的制订、完善、执行情况;查培训和考试考核的有关情况;查案件,包括检查案件的办案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检查案卷装订、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和差错情况,重点检查信访案件、督办案件、媒体曝光案件的办理情况。“四看”是:一看通过专项整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得到明显改观;二看法院内部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配套并真正发挥作用;三看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四看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