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1〕30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各位公司律师: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为使2020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及集中缴纳2021年度律师协会会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年度起止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会费标准
(一)代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2,500元、法律援助处每家600元,公职律师事务所免收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800元、法律援助处律师每人30元,公职律师免收会费。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7,500元,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免收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1,200元,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免收会费。
以上会费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统一收取,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部分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统一代缴。
执业律师(除公职、法援外)的保险费(含执业险、意外险、重疾险)及体检费用统一在会员会费中支出,不再另行收取。律师因申请暂缓考核或不考核,事后又恢复申请考核的,按照全年标准缴纳当年度会费。
(三)未办理减免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部分会费的律师事务所,请按市律协《关于办理减免2020年度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办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三、集中缴纳程序及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专管员携带支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到广州市律师协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登录市律协网站打印一式三份会费缴纳凭证单(附件1);
2.因受疫情影响,本次现场报送材料采取预约方式,每日开放约80个预约号,上、下午各40个预约号。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年度考核通知下方报名通道,预约缴纳会费时间。
3.按预约时间到会员部确认律师事务所会员名单;
4.将会员名单连同支票或银行转账单据一并交财务并领取会费收据;
5.法律援助处、公司律师请填报附件2表格发至市律协会员部邮箱,并打印一式三份纸质缴费单加盖执业机构公章后到市律协办理。
(二)会费统一以支票或转账结算方式缴交,不收取现金,不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请填好支票收款单位并将填妥的支票交财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温馨提示:如若无法确定正确缴费金额,经现场核对后,再行完成缴费手续。
收款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02313
开 户 行:建行广东省分行
请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认真核对会费收款账户,请勿将会费款项直接转至省律协账户。
四、集中缴纳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25日-29日: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
2021年4月30日,5月6-7日:越秀区
2021年5月8日、5月10日-13日:天河区;
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30。并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缴纳工作。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
五、未尽事宜请留意网站通知或与广州市律师协会联系。
联 系 人:会员部
联系电话:83550600、83700973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附件:1.集中缴纳会费凭证打印流程
2.2021年度会员缴费确认单(公司、法援专用)
3.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标准
4.支票填写要求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