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届贸易组织与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八大议题
发布时间:2002-09-20 浏览数:1,397
议题一:服务贸易与法律服务业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乌拉圭回合一揽子结果中的最新成果,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在单一领域内取得的最重要的进展。它第一次将类似GATT的国际公认的规则和承诺扩展到了一个规模巨大并且发展迅速的国际贸易新领域。同时,服务贸易大部分发生在一国的国内经济活动中,因此对其进行的规范从一开始就必然对该国的国内法律和规章产生影响。因此,在商务服务(如会计和审计、税收、建筑设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等)、通讯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如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等)、运输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总协定的制约与影响。与会者从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 议题二:WTO与法律服务的国际化 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国际化是中国加入WTO时承诺的一部分。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加速,法律服务日显重要,如何实现对WTO的承诺,如何在国际化的过程中发展本国的法律服务业,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如何更好地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本课题讨论的内容还包括: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与管理;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与专业化、规模化;法律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与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法律服务国际化与法律服务行业的优胜劣汰;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与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成;政府在推动和规范法律服务国际化方面的作用等。 议题三:法律服务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作用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之间解决贸易纠纷的一个重要机制,研究、熟悉并积极地利用这一机制,对有效减少贸易磨擦,排除贸易障碍,维护成员国的贸易地位和经济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议题讨论的内容包括: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及各项规则;法律服务如何为企业在争端解决机制中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支持;政府律师、社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定位和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框架下解决争端的著名案例分析等。 议题四:WTO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乌拉圭回合一揽子结果中最具开拓性。该协定的基本目标是为知识产权提供充分和有效的保护,它包括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七大类:版权和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曾披露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除此之外,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已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会议介绍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的成就,并共同探讨各国怎样加强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议题五:法律援助制度的改善 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贫弱公民获得司法公正、实现平等人权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它涉及到社会公正和基本人权保障等重大社会问题。中国加入WTO后,需要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作出贡献。本次研讨会可使人们了解各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概况、探讨和交流加入WTO对各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等问题。 议题六: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改革 近二三十年以来,世界各国司法界普遍存在法院民商事和轻微刑事诉讼较多的状况,造成法院负担较重和诉讼费用高昂等弊端。鉴于此,许多国家均建立了诉讼外的调解制度。中国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如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纠纷情况不断变化和司法制度的变革,各国亟需对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性质、法定程序、协议的效力等进行探讨和交流,以达到相互借鉴的目的。与会者在本次会议上各抒己见,分享他人的研究成果。 议题七:WTO的特殊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 WTO提出确保发展中国家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能获得与他们的国际贸易额增长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发展,并将其列为宗旨,体现了发展中国家成员在GATT中几十年的磋商成果,标志着国际经济新秩序正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不断发展。发展中国家在WTO中除享有与其他成员国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外,还享有一些特殊的待遇,比如允许保护的程度高于发达国家和允许在WTO里有些例外的原则等。与会者结合本国特点,就这一专题发表看法,以使之更加科学和完善。 议题八:WTO与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中国加入WTO后,急需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WTO规则的法律专家、律师,为国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合理运用WTO冲突规则解决或避免与一百四十多个成员间随时可能发生的法律冲突,保障《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得以充分有效地实施。与会者共同探讨WTO法律人才的知识、技能与素质的特征与结构、专门化人才的培养途径与方式及对法律教育变革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本土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策略与实践、开展高层次法律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