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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餐饮旅游委应邀参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专家咨询论证会

2019109日下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的通告(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在广州市越秀区龙飞大厦成功举办。

此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基于《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5修正)》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建成区面积、人口聚集情况、水上市容管理和执法实际等,在委托第三方立法的基础上,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依法定程序组织起草了《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的通告(草案)》,为减少决策风险和推进科学决策,特组织本次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广州市律师协会餐饮与旅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律师受邀参加专家咨询论证会并发表了意见。

专家咨询论证会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进行,第一部分为评估合法性。主要讨论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二部分为评估合理性。主要讨论决策事项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第三部分为评估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得到多数支持。第四部分为评估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能够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找出风险点,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和化解措施。李律师在本次论证会中指出,本通告所适用的水域涵盖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段、河流、水流、航道及市区主要河道、河涌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对象明确,划分合理。该通告也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为民心所向。但从餐饮业主的角度,尤其是已在市区主要水域开展经营的餐饮企业业主,当初选择市区主要水域作为经营地点的原因主要是看中该区域的自然环境优势及旅游红利,并为此投入资金。因此,为了使该项通告能顺利落实,建议对在通告发布前已投入经营的餐饮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政策优惠,在做好餐饮业发展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协助有需求的餐饮企业主完成场地转移工作,对积极配合整顿工作的餐饮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

专家咨询论证会结束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会综合与会专家的意见,出具《关于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的通告(草案)》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以及《关于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禁止经营餐饮业的通告(草案)》修正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