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赢了官司 掉转枪头告律师
发布时间:2005-12-02 浏览数:1,380
赢了官司不感谢律师,却掉转枪头把律师推上被告席,万州区法院上演真人版“农夫和蛇”的故事。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原告王某出示的录音无科学依据为由,判王某败诉。据悉,王某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2002年6月1日,万州农民王某的妻子杨某赶集时,被一正在拆除的房屋砸伤,导致右小腿截肢。王某随后委托律师牟某作代理人,打赢了赔偿12万余元的官司,在执行时却遭遇困难。
眼看无法拿到应得的赔偿,王某想起自己在官司判决前,两次要求代理律师牟某及其助手何某去法院申请保全财产,但律师一直没有去,认定这是判决结果无法顺利执行的主要原因,以及“他还找我要了3000元请客费!”为由,将为自己打赢官司的律师牟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3000元请客费,赔偿误工费等费用3万余元。
庭审时,王某出示了自己认为能证明诉讼中两点内容的录音证据,称录音中有牟某的助手何某的录音指证。但法院认为,庭审过程中,录音中的关键人物何某没到庭,仅凭声音认定录音系何某的陈述没有科学依据,因此判决录音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重庆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