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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就台州经验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04-03-02 浏览数:1,048

编者按: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行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判,是行政审判管辖制度的创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人民法院克服行政干预,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经验关于行政权与司法权重新定位的思考和实践,对未来法院改革无疑具有很多启示。但是,由于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判是地方法院在现行体制下实行的局部变革,且实施的时间比较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现将《对台州法院实行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判的调查》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中国法院网讯 为不断总结探索人民法院破解行政案件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问题的经验做法,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2年7月起开始推行异地交叉审理行政案件制度,一年来,各基层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81件,已审结生效45件。其中政府败诉案件29件,败诉率为64.4%,同比上升了51.3个百分点。 据介绍,在现行的体制下,对于一些被告为县级政府及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集团诉讼案件,无论是在立案还是在审理中,基层法院常常受到一些因素的干忧,法院往往不能正常行使行政案件的立案权、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问题。基于行政审判的特殊性,自2002年7月起,台州中院开始推行异地交叉审判。该院规定,对于被告为县级政府和10人以上的集团诉讼案件,由中院直接受理,并依法指定给被告所在地外的其他基层法院审判。这一做法较好地切断了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的干预途径,审理案件的法院面对的是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各基层法院可以依法大胆、独立地开展行政审判。 此外,实行异地交叉审判后,政府部门对法院的行政干预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时,公正的审判强化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行政行为的自律性和守法性不断增强。温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友芳认为,推行这一制度后,法院能够做到依法公正审判,政府更加重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很明显的提高。异地交叉审判对当地的法治环境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详情请登陆: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