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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05-12-02 浏览数:815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颇受市场关注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1月30日已经由国资委起草完毕,现正向部分股改公司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要满足
4个基本条件: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董事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此前,中国证监会曾于11月1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为股权激励措施,分由两个部门制定。关于两者的关系,有业内人士认为,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应按证监会日后发布的规范意见执行,而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则受到两个意见的约束。在证监会股权激励意见出台后,国资委的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将随其后出台。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