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审议高法报告时认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有新起色
发布时间:2003-03-12 浏览数:1,038
3月11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今天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认为,5年来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很有起色。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客观平实,实事求是。5年来,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代表说,公平与正义是我们追求的总目标。然而,由于司法体制设置不够科学等多方面原因,法制不统一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在司法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倾向还比较明显。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代表说,“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司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最高人民法院把这一主题列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价值取向的追求,对于司法活动各环节高效运行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代表说,1998年召开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她与其他代表提建议:基层法院没有审判厅,不利于公开审判。她高兴地看到,现在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审判厅,公开审判制度得以逐步实施。 不少代表对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衍东代表认为,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是:专门的强制执行法没有出台,执行无法可依;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使执行行为受到严重影响和制约;个别地方党政领导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越权干预法院的执行工作;暴力抗法案件屡有发生;部分执行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司法腐败尚未杜绝。 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俞定海代表认为,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不仅要着眼于法律本身,还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安徽省滁州市市长宋卫平代表说,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这几年法院全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促进了社会公正,维护了法律尊严。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一些破产企业的法律诉讼,法院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下岗工人的困境,在收费上予以优惠。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代表说,这几年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法官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着眼于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加大协管,更关键的是要靠机制。对法院而言,要从制度上保证司法人员公正、依法、独立办案,努力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