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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数:6,545

                  穗律协党通[2019]3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已于201911日正式上线,这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互联网时代学习需求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创新举措。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学习管理员

1.每个单位需配备1-2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搭建本单位学习组织架构、利用平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2.各级学习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和钉钉APP,并实名注册,并指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注册上线。

二、搭建学习组织架构

1.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党员注册上线,督促全体党员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实名注册上线,同时登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PC端学习(网址为https//wwwxuexicn/),确保平台在全所党员中全覆盖。

2.全所党员要按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搭建要求,完整准确地录入本单位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信息,录入信息将与党员个人实名注册信息自动匹配。

3.认证步骤。第一步,上级学习组织向下级学习组织发送认证邀;请第二步,下级学习组织向上级学习组织提交认证申请;第三步,上级学习组织通过后完成认证工作,学习组织架构即搭建完成。

三、加大推广工作力度

1.配备专职人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运营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需要有专职人员,各支部要统筹考虑、提前谋划,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主管、分管领导主抓、专门部门专门同志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加大考核力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推广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理论学习中心组、精神文明创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上级党委将定时抽查,并通报督办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于223日前指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员,并将学习管理员的微信号、手机号码(微信绑定手机的只需报手机号码)报市律协党团办,同时添加律协行业党委学习管理员微信号(345574214

2.各支部学习管理员接通知后自行下载注册,从系统内熟悉掌握操作规程,搭建本单位学习组织架构。

3.请各支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