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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职刑委成功举办“刑辩新思路:量刑协商的理解与应用”讲座

2019731日,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刑委”)在市律协成功举办“刑辩新思路:量刑协商的理解与应用”讲座活动。

本次讲座由职刑委主任杨文龙主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燕玲副教授主讲。职刑委主任杨文龙、副主任郑锋、张经中,职刑委委员及其他律师近百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活动。

王燕玲教授围绕着量刑协商的理解与适用,全面阐述量刑辩护的新思路。她首先从量刑协商的基本问题入手,通过比较中国内地、台湾地区、意大利、美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对量刑协商适用范围的规定,指出我国目前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质是量刑协商,适用范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主要是在轻罪中适用较多。她指出,基于程序正义,必须在制度上和实践中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要推进检察官提出“确定刑”,法官要转变观念,在裁判文书中体现精准量刑情况;同时要提高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主体地位,避免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沦为单纯的见证者。此外,王教授还对量刑协商的内容、主体、效力等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她明确指出,量刑协商的最终目的是同案同判、类案类判。

随后,王教授通过司法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多角度展示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出的157276篇判决书进行全面分析得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驾驶罪为主)、侵财类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这三类罪名中适用最多。可以看出,认罪认罪制度在全国的适用比例少,主要集中于上述三类案件。此外,王燕玲教授还通过对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施行以来到2019728日为止的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法院的盗窃案件、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及通州区的诈骗案件、北京市通州区和朝阳区的故意伤害案件共276例一审判决中的量刑情节进行多维度分析。王燕玲教授接着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进行有效量刑协商的规范化角度提出多点措施。她表示,量刑协商不能突破法定刑的最低限制;协商应当依职权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反悔;值班律师及辩护律师应当着重进行量刑辩护;需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的速度和数量。

王燕玲教授通过对量刑协商基本问题的阐释,结合司法大数据和生动的实践案例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分析,内容精彩,干货满满,使在座律师对量刑辩护的新思路有了深刻认识。

在互动环节,多名律师针对讲座内容提出自己的困惑,杨文龙主任和王燕玲教授对在场律师的提问积极回应,现场气氛热烈。本次讲座对认罪认罚制度施行后,提升执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量刑辩护技能,提高认识,拓宽视野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