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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再创辉煌

发布时间:2004-06-01 浏览数:751

  本报评论员

  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要求,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近二十年来,我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政治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需要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运用法律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务。实现这两个提高,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过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来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等各项事务的过程,是实现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必然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一方面,在普法依法治理中贯彻科学发展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之一;另一方面,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法制化,并通过宣传教育使科学发展观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全面普及和一体遵行,必将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同时,开展普法依法治理,预防、减少和依法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今年是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全面落实《决议》和“四五”规划,需要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需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协调发展,以普法为基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紧扣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充分履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宣传效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创辉煌,是新时代、新形势对我们的要求,也必然化作力量之源,推动我们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