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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反向混淆”实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4-10-15 浏览数:8,800

       2014年10月8日晚,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了第四十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主题为“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反向混淆”。沙龙由委员会杨河律师主讲,数十名我市律师、知识产权爱好者参加了本次沙龙。

      据杨律师介绍,目前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商标侵权案件都是小企业“搭便车”、“傍名牌”,侵害大企业知名商标,属于商标的“正向混淆”;但也有小部分商标侵权案件,是大企业使用了小企业的商标,导致小企业被消费者误认为“侵权者”、“山寨货”,大大挤压了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和潜在市场份额,属于商标的“反向混淆”。杨律师认为,在该类案件中 ,大企业由于投入了巨额的宣传费用,使小企业的注册商标知名度大大提升。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审理时对于是否构成混淆,以及赔偿金额等问题的认定上,和一般的商标侵权案件会存在较大区别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思考。

      沙龙中,杨律师以其曾代理的“百X”商标纠纷案件为例,向与会人员讲述及分析了反向混淆的特征、商标先用权抗辩、侵权赔偿认定等问题,并分享了自己办案经验和心得。与会人员也就本次沙龙主题及相关案例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将继续秉持理论探讨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发掘更多的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和案例,希望广大律师、知识产权爱好者继续支持知识产权沙龙的发展。

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现场

杨河律师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