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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巡礼⑰|立于皓月之边,不弱星光之势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数:1,142

编者按

过去一年,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奋力前进,无论是推进制度创新还是立足法治、探索广州经验,无论是信息化升级还是人才建设、引领行业发展,均交出了一份份合格的时代答卷,闪耀着夺目的“广州经验”,传递着“法治温度”。


近期,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推出“年度工作巡礼”专栏,回顾2021年度市律协各方面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积蓄新的征途上乘风破浪的智慧与魄力。本期文章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特别呈献。


2021年,广州市律师协会进入换届的第二年,协会工作亮点纷呈,监事会工作怀着“铺石以开大道”的气度,本着“筚路以启山林”的责任稳步推进。


这一年,在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民律师定位,站稳人民律师立场,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开拓进取、锐意创新,践行科学监督理念,对协会各项工作展开科学而高效的监督,同时不断推动监督机制建设,顺利完成了监事会预期工作目标。


这一年,监事会的工作重心从督促协会各项制度落实转移到全面监督各类具体事务细则到位,从事后监督意见转移到事前完善建议,从规范监事会内部管理转移到高效提升外部监督水平,尤其突出监督重点,聚焦监督难点。


全覆盖参与协会日常监督工作


据统计,截至2022年5月31日,第十届监事会召开工作例会6次,列席协会各机构会议共计231次,平均每人26次。通过列席各项工作会议,既全面了解了协会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又直接起到监督推进协会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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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根据会长反映的情况,结合每周参会报表情况,对各个副会长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具体分管的板块根据积分实时动态进行监督;根据分管副会长反映的情况,对其管理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结合积分动态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各工作委员会则对照其工作计划进行全面监督,并配合工作委及专业委主任的工作,监督机构成员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启动约谈程序。


多抓手推进各种具体工作项目落实


提案工作是反映民意的重要工作,本届协会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于律师代表提出的议案,均按照流程进行认真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回复相关提案人,认同及满意率持续提升,监事会全程参与提案的各项讨论与回复工作;另外,两院五中心各类项目的开展,从策划到组织开展,再到具体落实实施,监事会都主动参与其中;最后,惩戒工作会议中,监事会深度参与案件的探讨,均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执行度高。


重点监督行业奖项评选工作


行业奖项评选工作是协会每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会员关注度极高,监事会也高度重视。2022年4月23日至26日,协会开展2021年度行业奖项评选的初评工作,监事会全程参与。在初评工作中,监事会重点考察评选过程是否透明公开、评选人员履职是否认真、评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初评工作完成后,监事会对后续工作持续监督,保证了评选全程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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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走访各区律工委


从2021年5月份起,监事会陆续走访了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花都区、增城区等11个区律工委,与所在片区的律工委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在走访过程中,监事会重点了解各区律师事务所发展状况、发展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对行业发展以及监事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走访各区律工委是第十届监事会的一次创新举措,通过此次走访调研工作,不仅加强了监事会与各区律工委的联系,也使监事会更加清晰地了解掌握从化、花都、南沙等边远郊区律师会员对律协服务的工作需求,对监事会下一步工作开展具有极大的启发和指引作用。


持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一)完善特邀观察员制度


2021年度,监事会初设特邀观察员制度,创新性地引入律师代表列席协会各委员会举办的业务、学术活动和日常工作会议,对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本年度,监事会进一步完善特邀观察员制度,不仅积极探索特邀观察员优质高效地参加委员会各项业务活动的工作机制,而且参照监事会成员的工作考核要求,制定了特邀观察员履职考核机制。目前,特邀观察员已基本能有效参与协会各个委员会举办的业务活动,对相关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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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丰富会长访谈制度


会长访谈制度是监事会创新设立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对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能、促进协会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在2021年度的会长访谈过程中,监事会不仅听取会长们对年度工作的心得体会,还进一步了解会长们对各自分管的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对这些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对会长们反映的重点问题,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都予以重点关注,并积极协调解决。


(三)落实监事会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是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2021年度,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针对协会个别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成员怠于履职或履职不当的情形,积极开展约谈工作。截至2022年5月19日,监事会共开展约谈6人次。在约谈过程中,监事会重点关注怠于履职或履职不当的原因,履职不能是否存在客观障碍,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并告知怠于履职或履职不当可能面临的后果,约谈成效明显。


(四)落实监事会例会工作内容通报制度


监事会严格落实例会制度,会议上对近期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梳理、统计,并将重要工作事项通报所有参会人员。该工作模式已成为监事会日常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此例会机制,有效掌握了协会的全面工作,也对内提升了监事成员的监督水平。


(五)完善监事会规章制度,固定工作模式


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监事会完成了《监事会工作指南》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监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监事会约谈制度》和《监事会访谈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并制订了《特邀观察员履职考核制度》,全力打造广州律协特有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的监督机制。


2021年度,监事会特别注重事前监督和全面监督,对协会工作除了监督作用外,还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智囊型监督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接下来,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模式,深度了解会员需要,改进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方法,始终将广大律师会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将广大律师会员的殷切期望作为开展工作的最根本动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为完善律协治理机制和促进广州律师业的发展继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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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