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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方案 鼓励民间资本参股中小国企

发布时间:2003-07-14 浏览数:756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容安才)北京鼓励民间资本参股中小国企,这是北京市日前出台的《中小企业国有股权公开转让拍卖工作方案》规定的。此举旨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促进企业调整资本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方案》,股权转让拍卖的对象主要是各类中小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各工业授权(集团)公司所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非工业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区县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均可以转让拍卖其国有股权。   拟转让国有股权的企业应是产权清晰、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非上市公司。   股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协议转让,具体转让方式由授权(集团)公司或国有出资主体或区县经委确定。   《方案》还规定,凡是准备转让国有股权的企业,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必须持有国有股权所有者同意股权转让拍卖的确认材料。   据悉,北京市还将于近期出台有关实施办法,以防止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