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5月)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数: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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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要做到这六点!

近日,广东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以及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把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优质高效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改革在广东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为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副省长叶贞琴出席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大力弘扬广东“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敢啃改革硬骨头,谋实招新招,下硬招狠招,全力推动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健全“一本台账”:即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摸清家底、健全制度、防止流失,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填报工作。完善落实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家底清、账目明、制度全、人气顺。

二是确认“一个身份”: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坚持有法依法,有政策按政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

三是颁发“一本证书”:即股权证书。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家庭发放股权证书,作为成员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四是完善“六项权能”:即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通过建立股权台账、颁发股权证书,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和收益权。

五是创新“一套机制”:即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总结推广“政经分开”改革试点经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法制建设,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六是多谋“一些点子”:即壮大集体经济的点子。积极探索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发展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将政府投入到农村的各类财政资金,变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金,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让农民强起来、富起来。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地生根,全力以赴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