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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情况及人员健康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0 浏览数:15,988

穗律协通〔202013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力打好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攻坚战,市律协自126日以来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每日排查,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在此向各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期是我市律师事务所返岗返工高峰,为全面了解各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根据国家、省、市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市律协将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及行业从业人员(含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助理、行政辅助人员等)健康信息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此前已上报的情况须重新填报),现请各律师事务所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再一次重申务必向所内每一位律师和工作人员传达27《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以及《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今后的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和指引传达落实到每位律师及律所工作人员。

二、各律师事务所应加强人员排查及管理工作,尽快成立专门疫情排查小组(人数少的律师事务所可设置排查专员),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清查和填报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221日(星期五)12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网页链接,填报《广州市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


网页链接:广州市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本着关心、负责的态度,切实了解和掌握本所全部人员近期去向和密切接触人员及其自我隔离、检测、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此前已上报的情况须重新填报),做好台账记录,并请务必通知律所内每一位行业从业人员(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财务人员及已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或购买社会保险的其他辅助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网页链接,于2020221日(星期五)12时前,如实填报《广州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信息调查表》。如个人状态及动向在今后发生变化的须再次填报)。


网页链接:广州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信息调查表

四、本次疫情防控信息排查工作重要,并且是全新开始,请各律师事务所予以重视,务必向所内每一位律师和工作人员传达到位,逐一落实,于2020221日(星期五)12时前落实完成本次律所及所内个人的填报工作,所有人员均须重新填报,包括已报送和未报送的情形。如律所和个人报送内容出现新变化,请填报人再次扫描二维码或点击网页链接重新填报更新。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苏祺、张祥捷

联系电话:8355060083700973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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