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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大使馆”案召开听证会 北京工商确认卖月球为投机倒把

发布时间:2005-12-07 浏览数:879

  本网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引起众多争议的“月球大使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投机倒把一案听证会今天上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召开。工商部门经调查认为,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月球土地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是扰乱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并建议对其处以“责令退回财物、罚款五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工商部门的调查人员指出,在联合国《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第一条中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而不论其经济或科学发展程度如何,并为全人类的开发范围。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空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属于全世界共有的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人宣称对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空间拥有所有权,都将不为国际社会承认,都无法占有、支配、处分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空间,不可能拥有其所有权。因此,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3条第1款“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和政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下列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为……”中的第十一项,即“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
  “月球大使馆”负责人李捷在陈述中反驳,其公司经销售获得的乃是合法利润,并非非法牟利,且“我们并没有违反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而是丰富和开拓了人们的思路,并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极具美妙的由头,是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投机倒把是跟不上时代的一种过时的说法。”对此,工商局的调查人员表示,工商部门有权力根据现有的法规对市场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工商部门还提出了对于“月球大使馆”的处罚建议:“责令退回财物、罚款五万元、吊销营业执照。”据了解,11月14日,“月球大使馆”已将北京市工商局告到海淀法院,要求撤销对其的处罚。目前,该案还没有开庭审理。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