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动态

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与我会开展交流

发布时间:2009-03-05 浏览数:10,949

    2009年2月1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一行10人来访我会。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广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执行会长王晓华热情接待了来宾。番禺区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出席了座谈会。
    我会领导首先引领各位来宾参观了我会办公场地。随后,双方举行了座谈会。会上,黄永东副局长与王晓华会长就我市律师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律师队伍发展情况以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做了介绍。来宾就就自身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上述议题与我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座谈过后,来宾还参观了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并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就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

座谈会现场

来访嘉宾在市律协合照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