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台审判庭审案首选调解 宽幅型审判架构统一裁判尺度
发布时间:2011-06-29 浏览数:1,386
台商郑璞如投资1500万美元与福建省漳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近日签约农业科技综合开发项目,成为漳浦对台产业对接的一项喜人成果。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法官们的辛勤工作,坚定了郑璞如在大陆投资的信心。
去年7月,漳州中院涉台庭受理原告台商郑璞如与被告大陆村民朱英平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期间,郑璞如遇上生病手术、亲人住院等困难。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议庭及时调整开庭时间,采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并按照当事人时间安排调解。在案件成功调解后,合议庭仍十分关注调解协议的履行。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郑璞如如期取得转让的土地及建筑物、办理承包户姓名变更手续等,被告朱英平也如期拿到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款。
"郑璞如案是我市涉台庭工作的一个缩影,调解结案已成为涉台纠纷优先选择的处理方式。"漳州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郑通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早在2007年,漳州中院及其辖区内的龙海、漳浦等8个台商较为集中地区的基层法院,就率先成立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2009年,漳州中院抽调年轻精干的审判力量,在全国率先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涉台案件审判庭采取"宽幅型"审判架构,由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具有管辖权的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以进一步统一涉台案件裁判尺度,增强审判人员对涉台政策、法律把握的持续性。
据了解,2009年至2010年12月,漳州市两级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812件,审结775件。其中,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741件,标的额2.73亿元,调解撤诉率达80%。漳州中院涉台庭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132件,审结122件,其中审结涉台民商事案件104件,标的1.47亿元,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2.5%。
"目前,‘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已覆盖至福建省各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实现了涉台民商事案件归口管理、集中审判。省高院正积极探索设立专门涉台审判组织和协调机构,统一指导全省涉台审判工作,并筹备试点推广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工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完善涉台审判机构的同时,2010年5月,由福建省高院牵头,选取部分沿海地市中院和一批辖区内台商投资较为集中的基层法院共同参与,通过信息采集、业务研讨、审判调研、座谈培训、对口交流等形式,逐步形成了基层法院先行先试、中级法院联系协调、省高院挂钩指导的三级联动网络覆盖模式。
台商蒋佩琪是福建连江安和水产公司董事长,公司的工商登记显示其与连江浦口官岭花蛤养殖场对该公司各持50%股份。王金存既是连江安和水产公司股东之一,又是连江浦口官岭花蛤养殖场负责人。庄裕福和蒋佩琪曾于去年3月31日就蒋佩琪在连江安和水产公司持有的50%股权订立《连江安和水产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但连江浦口官岭花蛤养殖场并不认可该合同,认为自己有优先受让权,坚持要由自己来受让蒋佩琪在连江安和水产公司拥有的50%股份。
由于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庄裕福将蒋佩琪和连江浦口官岭花蛤养殖场列为被告,向福州中院提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连江安和水产公司以王金存为被告,向连江法院提起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在两级法院初审阶段,四方当事人各不相让,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僵局。
福州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李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为及时化解矛盾,福州中院与连江法院专门组织包括台胞在内的3名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来到连江联动调解两案。4方当事人、两级法院的两个合议庭和3名涉台案件调解员围坐在圆桌审判台周围,众人对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联动调解。
经过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王金存以850万元较高价位收购台商蒋佩琪的股权,由蒋佩琪分别与王金存承包事宜、庄裕福股权转让事宜重新达成协议,各方当事人分别向福州中院和连江法院撤诉。
"台胞之间具有同乡、同业等关系,从感情上、观点上更容易让台胞当事人产生共鸣、达成共识。邀请台胞担任特约调解员与法官一起工作,大大提高了涉台案件的调解成功率。"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闫榕霞说。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