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不良资产处置监管规章年内出台
发布时间:2005-08-04 浏览数:728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三部重要规银监会日前召开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场检查暨查处工作会传来的系列信息表明,不良资产的监管正在加大力度。
继1999年1.4万亿不良资产从国有银行中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后,去年第二次剥离中中行、建行又剥离2787亿元可疑类贷款,交行剥离414亿元可疑类贷款,今年工行又剥离了4590亿元可疑类贷款。
如此之多的不良资产在剥离和处置中违规行为一直不断。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通过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自查和银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二次剥离中仍存在较多的超范围剥离、违规剥离、剥离资料严重不全、剥离过程中银行擅自处置剥离资产、擅自释放担保权,个人消费信贷问题严重,剥离交接期间维权不力丧失诉讼时效等问题。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全面开展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以及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终极处置项目检查,重点查处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中将严格责任追究,重点项目将根据资产处置活动的轨迹进行持续跟踪,典型项目形成案例研究报告。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