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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也应齐头并进

发布时间:2008-06-27 浏览数:1,596

    据国务院政府《法制工作简报》“2007年度法规规章备案工作情况”载,我市能够严格遵守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各项报备要求,报备工作更加日常化、规范化,法规规章的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三项指标均达到百分之百。我市的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当然,在做好法规规章备案工作的同时,我市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市大部分区、县级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值得肯定,报备率、报备规范率较高。但由于区、县级市法制机构人手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未得到充分重视等原因,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仍有待提高,个别区、县级市的规范性文件漏报、瞒报现象比较突出。在我办的严格监督以及纠正下,个别区、县级市的规范性文件漏报、瞒报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