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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穗军│广州律师公益标杆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数:4,558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人物  □文/图 邓新建 邓君 钱可屏

郑穗军,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2010年开始,已连续7年参加司法部开展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也因此收获了全国优秀“1+1”法律援助律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标兵、西藏优秀法律援助律师、新疆“1+1”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广东省司法厅二等功、广东省法律援助杰出贡献奖、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杰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常人难以忍受的异乡孤寂,他说“这是难得的读书时光”;出门动辄一整天舟车劳顿颠簸难行的长途旅程,他说“这是欣赏大自然鬼斧神工的绝佳机会”;高原反应、语言不通、生活难以适应,他却说“自己不是来享受,而是来帮助困难群众”的……

 “作为一名律师,将法治的温暖带给大家,是我的追求与梦想。而且,纯粹地通过法律专业知识帮助到他人,也让我很有满足感。”郑穗军憨厚地说,这一期的法律援助工作到今年6月就要到期了,希望接下来还能继续参与这项事业。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表示,郑穗军虽然常在缺氧环境中工作,但从不缺乏奉献精神,是广州律师公益的标杆性人物。“广州律协正准备以他的名字‘穗军’命名一项公益奉献奖,鼓励更多的律师参与公益事业。”

破除陋俗“外嫁女”拿到分红

 “不同地区的工作侧重点有所区别,共同的是边陲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郑穗军首站服务地是黎族苗族同胞聚集地海南省琼中县,当地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群众法律意识亟需唤醒,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他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

20108,郑穗军接待了一群被村集体剥夺了土地收益的“外嫁女”。

原来,位于城郊的营根镇升坡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了约三分之一的面积,收入征地补偿款上千万元。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当地,女性一旦“出嫁”,她们此前拥有的自留地则“自动取消”,土地收益及生产分红等合法权益也被剥夺。村民大会通过了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决议,其中摒除了外嫁女的一切权益。此举引起了全村共23名“外嫁女”的异议,纷纷要求公平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分红权利。

但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外嫁女”们与村委会协商无果,曾一度引发吵架打架等,甚至组团到省、县、镇三级政府上访。6年来迟迟没有争得自身权益的她们几近绝望,直至听说“司法部来人”了。

郑穗军受理了该案,并进行多方的详细调查取证。第一次进村调查的不被人待见,他至今记忆犹新。“这件事情跟你没关系,又是全村人表决通过的。你别多管闲事!”村干部言语中透露着冷暴力。

 “正是长期以来男女不同权的社会现实,以及村民的不懂法,才导致‘外嫁女’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护。”郑穗军分析,该案法律关系简单,主要是风俗大于法律的观念在作祟。

于是,在郑穗军的帮助下,“外嫁女”们鼓起勇气,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到了法院。经过据理力争,最终,海南省高院判决村委会对“外嫁女”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此役,在当地多年来固守的男女不同权的陋俗上,狠狠地撕开了一道口子。

为农民工平纠纷讨回欠薪

同在异乡为异客,郑穗军对在外打工无权无势、无亲无故,过半都没有法律常识的农民工甚为怜惜。琼中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郑律师最关注困难群体,他用自己的方式,为他们解决难题。”

2015年底,新疆阿合奇县一位受农民工委托的当地人鲍某上门咨询,声称当地一老板拖欠了几名农民工的近二十万元工资。原来,这位老板开发的商住楼销售不理想,农民工完成结算后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尾款。无奈之下,鲍某找到了郑穗军。

 “我要是不帮忙,他们还能依靠谁呢?”郑穗军让鲍某办理了转委托手续,自己全权代理了此案。可是,老板聘请了民族律师,找出各种理由进行阻挠拒绝付款。“当时是受到威胁不得已签下的结算合同,且农民工故意拖延工期损坏设备,对工程进度造成了影响,而且施工质量不合格。”

眼看该老板毫无诚意,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郑穗军只好诉诸法院。法院一审支持了郑穗军提出的诉讼请求,并要求该老板支付全部的拖欠款。

记者了解到,郑穗军参与“1+1”法律援助7年来,仅农民工讨薪类案件就接受咨询超过300次。

在海南琼中县时,年底的一天,百余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琼中法援处,要求帮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不然就要上马路、到县政府静坐……

郑穗军先是安抚农民工兄弟的情绪,然后详细了解欠薪案情。这是一起复杂的三角债,为了讨回血汗钱农民工已经奔波了近6个月,不满情绪逐渐积累,准备采用极端手段解决问题。

郑穗军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县政府汇报,并起草了法律处理意见,要求当地人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接下来的3个月里,郑穗军投入大量精力,终于与拖欠工资的大小承包商和包工头达成了“欠薪工人工资从应付工程款项直接扣除”的协议。 

春节前几天,120多名农民工追回了共计59万元的欠薪工资,他们手举着“法律援助、情暖我心”的锦旗,登门感谢郑穗军的鼎力相助。

自费育人才普法授人以渔

郑穗军每到一地,都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唤醒人们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自身拥有的法律权利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20127,郑穗军在西藏自治区比如县进行法律援助工作时,自费印制了2000张法律咨询卡片逐户派发到藏民手中。一天,藏族妇女扎西通过咨询卡找到他,请求帮助解决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 

原来,10多年前,汉族小伙阿郭到当地挖冬虫夏草与扎西认识后,两人同居10,先后生育了3个孩子。但婚后阿郭并不关心扎西,并有了外遇,两人决定“离婚”。阿郭只愿支付扎西5000元补偿,扎西提出要分割以前一起挖的冬虫夏草。郑穗军走村串户,盘清了阿郭的“家底”,又与村干部一道,通过调解,最终达成了12万元一次性补偿的协议。扎西拿到自己应得的财产时激动不已,双手紧紧握住郑穗军的手,嘴里不停地说“突及其(谢谢)!

 “教育一个孩子学好法律知识,就会影响一个家庭守法用法。”郑穗军说,他经常自费准备小礼品到学校开展普法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郑穗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也不忘帮助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他刚到比如县的时候,政府正在进行宁波路商户的拆迁工作,项目没有任何书面的公告和通知。他立即向县政府提出有关法律意见,迅速和政府办的工作人员一道,起草、印发书面材料。事后,他又建议县政府召集所有商户开会,耐心细致地对拆迁商户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释。经过多方努力,整个搬迁和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其实,普法也要‘授人以渔’,把‘1+1’法律援助中一位律师搭配一名当地大学生的另外一个‘一’培养好,为当地留下法律人才。”郑穗军表示。

琼中县的两名助手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学培训,起初连一份诉状都写不好,更别提法律术语。在郑穗军手把手带了一年后,他们便逐渐上手可以独立办案了。在郑穗军离开海南后,两名助手中一人考上了当地政法系统公务员,一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如今已是一名执业律师。

在新疆阿合奇县,当地政府给他配了一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毕业生托日汗。当地克尔克孜族自治州司法局律管科认为,托日汗普通话表达不畅,实际的法律运用水平不够,所以迟迟不给她发实习律师证。为此郑穗军专门驱车300公里赶到州司法局,找到律管科负责人做工作:“我会实际培养她学着办案,而且‘1+1’法律援助模式,就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在郑穗军的“担保”下,州司法局从实际出发,很快批准托日汉的“实习律师”申请。

援助律师不是来享受的 

口述/郑穗军 整理/邓君 钱可屏

在报名参加“1+1”法律援助工作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还算基本适应了海南的蚊虫叮咬、西藏的高原反应、新疆的饮食等。

西藏比如县距离拉萨400多公里,平均海拔4200,地势险峻,自然条件恶劣。刚到拉萨的时候,我经常都是大口大口地喘气,头也疼痛得像裂开了一样。从拉萨到比如县一整天的车程,崇山峻岭间急转弯一个接着一个,汽车擦着悬崖边开过去,往下一望就是滚滚的怒江,心里直发毛。

在高原生活,首先要学会连贯说话,平常上楼都大喘气,如果再负重就走得更艰难了。住在比如县招待所,隔天限时供电,每天限时供水,只有下午一个半小时的供水时间,要到操场处排队打水。拎水回到宿舍,刚开始每走几十米就得歇几次,累得好像在平地上走了几十公里似的,一趟下来往往要四五十分钟。

我们潮汕人的饮食顿顿少不了蔬菜和海鲜,因此援助地的饮食习惯实在考验人。至于臭气熏天的公厕、尘土飞扬的高原县城、远在异乡的孤寂等等,更是生活的常态。

可是,我是来做援助律师不是来享受的,慢慢适应吧。而且援助地有的地方远近山峦风景如画,白云有时就飘在车窗下的山头上,很陶醉。不忙的时候静下心来看看书,自己动手炒个青菜下碗面条,日子也是可以很诗意的。

2010年12月1日,郑穗军律师和其他志愿律师在全国普法日到来之际,接受少数民族群众的街头咨询

2011年1月28日上午, 120多名农民工兄弟领取到欠薪共计59万元。当天下午,民工代表们给郑穗军律师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2017年,郑穗军律师在新疆喀什提供法律援助。

2017年2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