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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市律师行业主题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第一次集中学习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数:5,123

穗律党通〔2023〕11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和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上来,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和《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现就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学阶段

(一)学习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5日。

(二)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要》。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律师。

二、集中学习阶段

(一)学习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9:30

(二)学习内容:邀请中共广州市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超教授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主题辅导。

(三)专家介绍:王超,中共广州市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广州市党建学会副秘书长,被授予广州“羊城青年英才”称号,入选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广州市优秀教师。

(四)学习安排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参加方式:在5月6日(星期六)上午9:15分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参加集中学习,完成本次集中学习计算4个学分。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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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参加会场地点: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功能会议室(越秀区东风中路437-439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线下参加人员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实不能参加,须以支部为单位于活动前发送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图或照片件)至党委办公室邮箱gzlxdwb@163.com履行请假手续;

(二)线下参加人员请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