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东率先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03-04-30 浏览数:1,1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伯涛 4月中旬,胡锦涛总书记来我省视察工作时,对我省抓住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提出了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4月15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作出部署,全省各级法院要进行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结合法院工作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意识,全面加强对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 胡锦涛同志强调,广东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归根到底靠发展。他要求广东通过完善发展思路、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科技创新和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全省各级法院必须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把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作为各项法院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对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促进我省经济建设,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省各项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二要及时妥善处理好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秩序,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三要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我国的法律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参照国际惯例,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促进我省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法制环境的不断改善。四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我省“科教兴粤”战略的实施。五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延伸和扩展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努力促进社会法制化建设,推动我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慎重调处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 要实现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目标要求,必须维护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各级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为我省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案件,及时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办案中,既要严格依法,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办案效果。尤其对于涉及人数众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要加强教育疏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抓好各项便民、为民、利民措施的落实。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反复强调要坚持执政为民,要求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全面落实好各项便民、为民、利民措施。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要全面强化对各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管力度,不断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完善制约机制,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超审限、执行难和部分案件裁判不公方面的问题,确保每件案件都做到秉公断案,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要全面贯彻落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要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尤其在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举证指导、帮助当事人解决在诉讼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方面,制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使其能切实行使好各项诉讼权益。三要大力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水平。重点是加强立案、信访、庭审、执行和裁判文书五个“窗口”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树立法院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四要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或者减免诉讼费用,使他们能打得起官司;切实做好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等项工作。此外,要探索在案件处理上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适用法律的新原则、新办法,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增创我省法院工作新优势,开创新局面,力争在全国实现率先发展。 近年来,我省法院办案数量始终占全国的十二分之一左右,诉讼标的金额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许多指标排在全国的前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在一些方面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适应。全省法院要适应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增创我省法院工作新优势,开创新局面,力争在提高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公正司法水平、建立健全审判运行管理机制、狠抓审判队伍建设、加大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力度、加强法院基层工作等方面,在全国法院实现率先发展。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深入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改革。今年是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要认真总结5年来改革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抓好已有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为制定实施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创造条件。二是全面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这是今、明两年全省法院工作的重点任务。目前,省高院正在组织各级法院进行开展这项工作,在全面总结近几年法院改革成果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审判和执行工作规范、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岗位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行为操守规范等,在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面提高法院管理水平。三是继续花大力气狠抓基层工作,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省高院将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省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基层工作管理制度,抓好对基层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审判工作水平。对广州、深圳和其他珠江三角洲地区法院,要积极指导、引导和帮助他们充分利用优势,加强各项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在全国法院率先发展,为全省其他地区法院作出表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他们改善审判工作条件,解决办案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的问题,促进各地法院之间的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好为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必须不断采取措施推进审判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当前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继续大力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法院领导要结合开展学习郑培民同志活动,努力使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弘扬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实行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的新措施、新办法,增强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意识,确保严格依法开展审判和执行活动;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要进一步抓好法院党组织建设。结合贯彻执行省委提出的“固本强基工程”,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支部生活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